过日子的生活小常识过日子要知道的常识
2024年04月26日 静态资讯
#来点儿干货#
有一些法律常识,你如果不懂,可能会吃大亏。特别是现在的新法律法规相比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,比如房东突然要卖房,租客已经有优先购买权;包括婆婆如果不带孩子,儿媳可以不赡养老人;婚后才知道对方可以要求撤销婚姻;离婚,现在有一个月的冷静期了。还有出售被抵押的房产只需要告知,不需要经过银行同意;老公以个人的名义借钱,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的,老婆没有义务承担,这就是刚刚生效的不久的我们第一部民法典中的一些重大变化。
民法典中规定“不得侵害他人的人身、财产、人格权利”,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,而在这个基本原则之上,还有一个更加严格的规定,即“三不得”,即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。这个规定的出现,是为了更加明确地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,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民法典还有一个有趣的规定“三无”,即无民事行为能力、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、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这个规定的出现,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,如未成年人、精神病人等。在这个规定的基础上,法律对不同的人群也有不同的保护措施,如对未成年人的监护、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等。
《民法典》新规定特色亮点也有很多,比如: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照顾和监护制度,同时第一次对胎儿的权利提出了保护原则;在物权编中明确了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的原则,还增加了居住权的内容;在合同编中完善电子合同订立履行特别规则,是适应和发展电子商务、数字经济的需要;合同编还明确了禁止放高利贷,借贷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;人格权的独立成编,对于人体冷冻、胚胎基因编辑、干细胞买卖等新技术出现的争议,明确划出了法律红线,作出了具体的规定。同时还对于性骚扰的认定标准进行法律规定,还加强了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保护的内容。在婚姻家庭编中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,减少因为一时头脑发热而离婚的情况。
民法典涉及到我们从出生、升学、结婚、生子、养老的方方面面,跟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,我们应多多了解,以备不时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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