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笔记法律人笔记民法典如何
2024年05月06日 静态资讯
加班费。
加班费,你拿没拿够数?《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,我们今天从一个小案例讲起。
有一个勇敢的农村姑娘为了生活来到城市担任保安工作,然而她意外发现公司竟然偷偷少给了她加班费。在法庭上她和公司财务的对决就像是一场精彩的决裂。法官要求公司交出考勤记录,财务却非常强势的否认,但法官并没有放弃,几经努力还是找到女孩加班的证据,揭露了公司的不法行为。最终公司被迫接受法庭的裁决,归还了这位坚强姑娘辛苦赚取的加班费。
这是一个平凡人与权力之间的不屈之战,胜利属于了努力与正义的一方。在用人单位面前,劳动者一般都处于弱势地位,特别是对于加班考勤记录几乎没有劳动者可以存有相应证据。所以法律将考勤记录这一举证责任倒过来,要求用人单位来提供考勤记录,这就是一个经典的"举证责任倒置"规定。
结合《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和第四十四条规定,工作日的加班费应该按照不低于1.5倍工资标准计算,休息日的加班费不低于2倍工资标准计算,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不低于3倍工资标准计算。如果没有得到合法对待,可以通过仲裁、诉讼的方式进行主张。
但是原劳动部《关于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四条规定,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,以及农村劳动者(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、经商的农民除外),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《劳动法》。所以根据这一规定,公务员确实不受《劳动法》保护。